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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继芬 曹娟
“上班有人闹,下班有人缠,路上有人拦,家里有人烦”这是人们对信访接待员工作的形象描述,也是让很多信访接待员头疼的问题。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信访接待员高广水,却总能把这些头疼事处理好,使上访群众心服口服。6年多来,高广水接待上访群众上万人,经他接待的信访人员均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当笔者问到是否有什么妙招时,高广水这样告诉笔者:对待上访群众一定要有耐心,要换位思考,听听他们的诉求,想想他们的难处,把群众的点滴小事当成自己的头等大事来做。在与上访群众的接谈中,高广水始终坚持把解决群众的诉求视为自己的责任,一心一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得到了上访群众的好评,也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
自2006年以来,高广水2次被省检察院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4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2008年2月,被省委政法委授予“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1年6月,被省委省政府信访局表彰为全省信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优秀信访接谈员”;2012年3月,被省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十佳行业服务标兵”称号;2012年5月,他的接访事迹被河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入《创先争优 群星璀璨》一书;2012年6月,被河北省委省直工委授予“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热情接谈,让每一位来访群众都能感受到家的温馨
高广水把信访群众都当成自己的亲人,用真诚赢得群众对党和政府的理解和信任。他坚持有访必接,对上访老户,不论来访次数多少,都热情接待、不厌其烦。对情绪激动或出言不逊的上访者,他总是不急不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不属检察院管辖的案件,他从不简单推诿、激化矛盾,而是耐心解释、帮助协调。无论多么疑难复杂的告急访,他都能及时稳妥处理,真正做到了热情服务到位、解释法律到位、处理问题到位。
“老高,我这个事你可得管管……”老王曾是一名老上访老户,隔三岔五就会来检察院“闹闹”。老王说,从2010年至今,他基本是天天来,但高广水一点儿也没烦他,每次都是耐心地给他做解释工作。时间久了,两人便成了朋友,在大街上遇见了,老王还得拉着高广水拉拉家常。在高广水的影响下,老王开始变得理性,对高广水的劝解有了更多的认同。老王说,“现在我路过省检察院时,没事也要进去和高广水唠唠嗑,有时碰到一些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我也会主动说上几句,扮演起信访接谈员的角色。”老王的话语中多了几分自豪。也正是这一个个的“老王”,以现身说法,影响着形形色色的信访者。
为民解忧,把群众满意作为信访接待工作的最高标准
“群众的小事就是我的大事,做信访干部要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真心实意解决他们的问题。”高广水常常这样要求自己。为了不让来访者失望而归,他严格落实信访接待机制,尽自己所能,全程为群众服务,并及时提示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及时反馈,共同做好说理答疑、息诉罢访工作,直到问题得到圆满解决,群众真正满意为止。
保定某县村民李某是高广水曾经接待的信访群众。从2008年7月起,李某一直没有停止过上访,但均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2009年6月,李某到省检察院找到接谈员高广水,反映该村村主任在没有经过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将该村耕地卖给村民用于建厂房。了解情况后,根据信访工作规定和管辖原则,高广水立即和保定市检察院联系,督促保定市检察院认真做好接待和依法解决问题,给上访人以满意的答复,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省检察院。在高广水和保定市检察院共同努力下,李某反映的事情很快得以解决。“当天上访,当天解决,高广水同志解决了困扰我们的大问题。”每每提起这件事,李某都很是感慨。
创新探索,让人生价值在服务中升华
检察信访工作是检察机关的“窗口”,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6年多来,高广水亲自接待上访群众万余人,经他接待的信访人员均得到了满意的答复。他结合接待工作实际,撰写了《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涉法涉诉上访》一文,针对当前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的现状及特点,提出了“狠抓规范执法行为,消除涉法涉诉上访诱因;建立信息收集、交流、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动态;加强应对机制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案件调处机制,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快信访立法,促进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四大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上访对策。高广水还提出信访工作定期通报制度、重点涉检越级访案件及时通报制度以及突出信访问题“三见面”制度,对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敏感问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起到重要作用。
高广水把为民服务体现在日常的信访接待工作中,把信访接待室变成了群众合理诉求、说理顺气、化干戈为玉帛的场所。他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作为,生动地诠释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赢得了来访群众的一致赞誉,他以执法为民的真情实举,践行了一名党员检察干警的铮铮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