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2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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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裕华区检察院
为国有资产投资工程构筑“防火墙”

  本报讯 (李绍军)近日,投资2.8亿元的石家庄市裕华区文河小区工程招投标会顺利召开。文河小区是裕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为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合法有效,裕华区检察院对这次招投标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

  据了解,从该项目立项伊始,裕华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就与区住房保障局签订了《重点工程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成立了工程专项预防领导小组,并向区住房保障局发出检察建议,以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项目建设中职务犯罪的发生,受到工程方欢迎。

  国有资产投资工程是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事关发展环境的优化和政府投资的安全。裕华区检察院对该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了有益探索。在检察机关参与下,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将检察机关的检察职能写入其中,以法规的形式发布并严格实施,增强了预防工作的刚性。

  按照有关规定,裕华区检察院告知辖区各单位如有国有资产投资工程项目时,要让该院参与实行全程预防监督,并对所有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09年以来,裕华区检察院对辖区内48个国有资产投资工程项目、190余家投标单位进行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廉政信用准入查询,从工程项目伊始对国有资金的流向进行监督,在工程建设之前就提早介入。

  为防止施工走样,检察机关严把“双合同”执行关。中标人确定后,在检察、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签订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双合同”。在工程施工中,裕华区检察院联合区纪委监察局定期不定期地到施工现场对“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查施工队伍,看是否肢解工程、转包分包;查建设程序,看有关手续是否齐备;查建设内容,看是否符合规定走向和标准;查建设进度,看项目进展是否滞后或失实等。

  对招投标环节实行常态化“零距离”监督。招标前,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进行事前告诫。招标中,要求开标时间同抽取专家评委“背靠背”进行,封闭式评标,防止“失密泄密”;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防止“带病上岗”;查验法人代表委托书和投标人资质,防止“虚假入围”。招标后,发放预防名片,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对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今年以来,裕华区检察院共监督招标20余次,会同区纪检监察部门查处2起违规招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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