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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巩固和完善村、居、企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延伸工作领域,在全县先后组建起三种类型的调解组织。一是集贸市场调委会。由于经济利益的交织和影响,使市场成了各种矛盾的交汇点,调委会的成立,促进了集贸市场的秩序稳定。二是个私企业调委会。该局与县工商局协作,将调解组织引入较大的个私企业,化解纠纷成效明显。三是学校调委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各种矛盾和影响也渗透到教育系统中,学校调委会对指导调处各类矛盾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该县新建调委会12个,充实调解员38名。
全县各乡镇全部建立了调解中心,较好地解决了新形势下日益突出的各类社会矛盾,成功地构筑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传统的调解方式的新转变。在调解形式上,也从过去的“村头、炕头、田头”调解,发展为在司法所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庭,进行开庭式调解,运用调解中心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进一步扩展,并逐步向法治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今年以来,该局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275件,调处成功率9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