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利英
为切实规范车辆管理,维护检察机关形象,邯山区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本院警车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根据业务部门需要,该院将8辆警用车改变颜色,并改户为地方牌照,只保留必配的4辆警用车,从而减少“特权车”、“霸道车”等现象发生。
通过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高检院文件以及一系列规定,使全体干警认识到事故给本人、国家、社会、单位等造成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遵章守纪、安全行车的自觉性,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此外,还对现有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各类证件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还以滥用警灯、警报、酒后驾车、公车私用等问题作为检查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并健全完善了《公务用车使用报批制度》、《节假日公用车辆入库封存制度》、《车辆夜间召回制度》、《公务用车登记制度》《值班车辆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了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