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2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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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笔八年

  李永志

  几十张发表过的新闻作品剪报、两个学位证书、一份简历……2004年12月,刚刚走出校门的我,听到了河北法治报社要创办《交通安全周刊》的消息,怀着忐忑来到报社应聘。

  八年过去,《公安周刊》替代了《交通安全周刊》,身边的同事也几经变动。八年的磨砺,磨平了少时的棱角分明,消褪了当年的壮怀激烈,而我始终坚守的,是媒体人爱憎分明的个性,一直遵循的,是新闻记者尊重事实的道德准则。

  那是我工作后第一次蒙冤。2005年,我和同事报道一起某超市出售变质食品事件。经过访查,我写出了新闻稿。稿子见报后,两名超市工作人员找到报社领导,说我曾经到超市出言威胁,并索要巨额报酬,被他们拒绝后,才捏造事实写出了那篇文章。

  我的第一专业是新闻,在采写过程中,我采访了和此事有关的人员,并留有录音,写稿时反复斟酌遣词造句,以事实为依据,不夸大、不掩饰;我的第二专业是法律,思维中早已根深蒂固的法律意识为我织就了保护层,采访中留下了大量证据。此外,在两名超市工作人员诬陷我前去“勒索”的时间段,很多同事为我证明,我正在报社工作。

  事情很快告一段落,但这件事对我的启示却一直延续至今——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新闻记者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这些年来,我和同事一起做过很多监督报道,再也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反之,被报道的单位,很快就将问题改进情况反馈回来,这让我和同事们非常欣慰。

  当然,发现问题只是记者工作的一小部分,做好党的喉舌,弘扬党的方针政策,宣扬正面典型,发挥先进人物、事迹的带动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才是新闻记者的主业。

  当我报道过的公安民警走进人民大会堂,接受表彰的时候,我的心跳与他们保持同一频率,欣喜、感动……我们各自体味着不同的人生,却都默默庆祝自己的人生价值得以体现。

  《河北法治报》给了我展示自己的舞台,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刻。练笔八年,志在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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