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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
——回望本报与河北检察机关相伴至今的30年
  资讯图片:2008年7月,时任省委政法委书记,现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中),在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王会平(左二)的陪同下,到省检察院机关听取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德利(右一)汇报全省检察工作情况。时任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现任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晓颖(左一),时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现任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史建明(右二)一同汇报。
  过虹
  李书品 摄
  资讯图片:2005年4月,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书记、政委车俊(前右二),在时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宝宣(右一)陪同下,到省检察院机关听取时任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磊(左二)汇报全省检察工作情况。时任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现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左一),时任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孟宪昌等一同汇报。
  过虹 刘树奇 摄
  2007年12月,《法镜周刊》(现名《检察周刊》)成功合办五周年之际,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检察院检察长,现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亲致“祝贺与希望”贺信。过虹 摄
  2007年12月,省检察院、河北日报报业集团同贺《法镜周刊》(现名《检察周刊》)创办五周年座谈会场景。
  过虹
  李书品 摄

  本报记者   刘树奇   古孟冬

  30年岁月流转,30年春华秋实。今天,我们河北法治报迎来了自己30岁的生日。

  30年来,我们河北法治报始终与我省法治建设同步,始终与彰显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鲜明主题的检察工作同行。特别是2002年,我们与省检察院合办《法镜周刊》(现名《检察周刊》)以来,更是情系检察工作,关注公平正义的维护。

  在这一路相伴的30年里,我们见证了、记录了我省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在河北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服务改革开放的大局;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保障和服务改善民生;坚持惩防并举遏制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有力保障和服务了全省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长远者不足以谋当前。30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始终围绕中央和省委的工作中心,坚持将检察工作放在全国和全省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做到执法中想到稳定、办案时考虑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983年,党中央根据当时社会治安严峻的形势,提出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严打方针。我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投入到这场历时3年5个月的斗争中,为社会治安的好转作出了巨大努力。

  1992年,邓小平“南巡谈话”发表后,省检察院围绕“三个有利于”,制定出台了全省检察机关促进和保护改革开放的意见,特别是针对经济贸易活动中罪与非罪的问题划出了明确的界限,本报记者对此率先采写的新闻报道得到了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河北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2009年1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德利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提出涉农检察工作新机制,组建起711支涉农检察工作队。三年时间,他们深入田间地头,共受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366件414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失6361万元,推动了我省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时光走进2012年后,为深入贯彻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更好地为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服务,今年9月,省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为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服务的指导意见》,得到了省委书记张庆黎的充分肯定。

  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要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30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在服务发展这一第一要务的同时,时刻牢记维护稳定这一第一责任,依法履行批捕、起诉检察职责,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我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严打方针,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做到快捕快诉。仅2003年至2008年,就批准逮捕各类疑犯111797人,提起公诉145764人。特别是对张宝义、韩洪润、杨树宽、魏立宁、张云峰、段彦利等一批涉黑组织的严厉惩处,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社会治安秩序的好转。

  同时,我省检察机关还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运用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措施,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成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促进了依法行政。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腐败不除,则亡党亡国。30年来,曾成功查办过“新中国第一案”——刘青山、张子善贪污犯罪案的我省检察机关,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对影响国计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等腐败问题,予以严厉查办,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自1990年5月14日省检察院反贪局挂牌成立以来,全省三级反贪部门先后查处了包括姜殿武、李真、丛福奎、薄绍铨、李友灿、贾小左、李而新、张全、黄松有、刘志华、李金宝、张春江等在内的一批贪官,使我省实现了由反贪大省向反贪强省的转变,得到了中央纪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在反贪部门高歌猛进的同时,全省反渎部门也捷报频传,相继查处了包括霸州市公安局康仙庄派出所民警刘某、苑某等5人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并“埋尸灭迹”案、蔚县县委原任书记李某等24人矿难瞒报案等一批渎职犯罪大要案,使得我省反渎工作在全国持续位居前列。

  既要惩治于既然,又要防患于未然。我省检察机关在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还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融入反腐败的总体格局,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30年来,我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强化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在刑事立案监督中,我省检察机关重点监督纠正该立案而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以及以罚代刑等问题;在侦查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错诉漏诉等问题;在刑事审判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据统计,仅2003年至2008年,我省检察机关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就依法提出抗诉案件970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296件次。

  为推动监督工作的进一步开展,2011年5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细化了法律监督程序,强化了法律监督的保障性措施,使得我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

  落实改革措施,国内首推检务公开、首创办案工作区

  2010年8月24日,省检察院迎来了恢复重建以来该院首个“检察开放日”,来自我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农民代表等60余人走进省检察院机关,直观检察工作,体验办案流程。

  上世纪90年代,很多人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很模糊,以至于出现过有群众到检察院来“检查身体”的笑话。保定市南市区检察院第一个揭掉了自身的“神秘面纱”。1998年6月,他们将检察院的主要职责、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等内容制作成宣传栏,向群众公开展示。省检察院很快将这一做法向全省推广开来。同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务公开工作。

  不仅仅是南市区检察院的检务公开,2003年,衡水市检察院建成高科技含量、高安全系数的办案工作区。省原外经贸厅副厅长李友灿受贿4744万元案、国家商务部机电司机电办原主任贾小佐受贿500万元案等一批大要案都是在办案工作区办理的,办案事故发生率为“零”。这一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以现场会的方式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此外,我省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渎检办案新机制,省检察院指导在市级检察院建立反渎办案指挥平台,以此为依托,组建特别侦查团队,对重大复杂、困难多、阻力大的案件的案件,由市级院办案指挥平台调动指挥特别侦查团队集中查处。仅2011年以来,由市级院办案指挥平台组织指挥办理案件205件,调动特别侦查团队查办案件113件,有力推动了我省反渎工作的开展。   

  弘扬风范“双先”涌现,引领河北检察队伍更精更强  

  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30年来,我省检察机关以政治建检为根本,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队伍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以检察文化建设为助力,努力打造—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30年来,我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等,使得队伍政治素质进一步提升;严格检察职业准入制度,积极探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专业化队伍管理制度和机制初步形成;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和分类培训,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升带来的是形象的明显改观。30年来,我省先后涌现出了贾春梅、李永志、郑喜兰、安军旗、刘根来、杜剑平、施晶宇、张华、王增德等一批清廉为民、公正执法的检察官先进典型,石家庄长安区检察院、裕华区检察院,邯郸市复兴区检察院等一批“全国模范检察院”,更涌现出了以郑广宇为代表的一批在全国有知名度的检察业务专家,全方位地展现了新时期河北检察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    

  回首往事,成绩辉煌,历历在目;展望未来,前景美好,重任在肩。我们相信,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在河北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我省检察机关一定能够在应对新的挑战中求突破,在解决新问题中谋发展,为我省实现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目标再做贡献,续写人民检察事业的新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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