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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民行举措维护和谐稳定
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0件29人,通过法律监督手段为17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1万余元。针对土地出让等领域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保护国有资产新途径,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程翠珍)
“四个对标”强化监所安全防范管理
为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对标监所无小事要求,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对标检查无漏点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标机制无缺陷要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标管理无死角要求,落实严格管理措施。(修德浩)
2012年以来,兴隆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利用看守嫌疑人的优势,适时对嫌疑人开展心理、情感、政策、法律疏导工作,做好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有力帮手,共协助自侦部门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6件13人,玩忽职守案件2件8人。
(李国生)
“四个疏导”做好查办案件的有力帮手
为推进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每周一次学习教育,每周一次不定期抽查,每周一次帮扶教育,每周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周一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调度会。(刘振宇)
“五个一”推进纪律作风教育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