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2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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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出视线的老陈
  本报当年关于陈印田的报道。

  宋法绪

  2003年,报社与省高院合办《天平》周刊,我负责周刊编辑部工作时,与从未谋面的陈印田一见如故。他是吴桥人,我是故城的,正是凭了口音的媒介作用,我俩聊起来特别投机。

  那时,最高人民法院还没有把死刑复核权收回。一名犯人的“死”与“活”,由省高院终审而定。陈印田所在的刑事审判第一庭,就是为犯人“断生死”的。

  自1984年从部队转业到省高院,至2008年2月从副厅级审判员职位退下来,20多年里,陈印田共审结1300多件死刑案件。“死刑不是割韭菜,下次还能长出来”。朴实的话语,表露着他对法律的忠诚。

  “千桩铁案凝心血”,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任与肯定——他先后76次立功受奖,在河北省政法战线,至今尚无人能出其右。2003年,他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中国法官十杰”评选,他以49万张选票,高居“中国法官十杰”之首;4月,他被省政府授予“特等劳动模范”称号,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同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抽调北京的宋鱼水、河北的陈印田等,组成“全国模范法官先进事迹报告团”,我有幸随同采访,进人民大会堂,赴天津,再到东北三省巡回报告。鲜花与掌声面前,陈印田谦恭憨直。私下里,他不止一次跟我说:出来这些天,家里多少案子等着呢……

  省高院提供的数据显示,仅1990至2004年15年里,陈印田完成了60多年的工作量!长期超负荷工作,导致他的体力严重透支。

  如今赋闲在家的陈印田,身体状况大不如前。尽管如此,他仍不服老,办起了“中国陈印田义务法律咨询网”,为群众免费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务。随着年岁加大,骨质增生、帕金森氏症等诸病缠身,折磨得他昼夜备受煎熬。我曾几次想去看望,电话那边,他都婉拒:“不必了,谢谢你还惦记着……”

  (作者系本报《公安周刊》编辑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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