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何辉 王庆雷)近日,邯郸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出五项制度,确保检察委员会决策作用的发挥,进而推进工作全面发展。
该院坚持学习研究制度,增强检委会委员对新的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坚持议事法范围制度,由检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坚持议案汇报制度,讨论案件时,由案件承办人根据送发委员的案件汇报材料进行原文汇报,并做到汇报材料详实反映案件事实,证据显示一目了然,审查意见观点明确等;坚持民主决策制度,既确保检察长负责制的贯彻执行,又充分发扬民主,把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到实处;坚持意见观点签名制度,参会的委员在检委会决议意见后面签名,对所发表的意见和观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