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孙洪涛 赵千里)在邯郸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振之的大力指导下,该院职务犯罪侦查监督部门积极探索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监督模式,通过严把“三关”有效提升职务犯罪案件逮捕质量,今年以来共受理自侦部门报捕33件45人,依法决定逮捕26件36人,不捕7件9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严把“入口关”,在引导侦查上下功夫。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在自侦部门将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前,该院职务犯罪侦查监督部门对案件情况进行先期了解、审查,对有逮捕必要但证据有缺陷的案件及时列出《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取证。同时,对案件收集、固定证据的合法性进行监督,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及程序关。截至目前,未出现一起决定逮捕后撤案、不诉和被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
严把“审查关”,在规范办案上下功夫。一是通过严格把握“逮捕错案”、“逮捕质量有缺陷”、“办案程序有瑕疵”的标准,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案件质量。二是准确把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和“有逮捕必要”三个条件,将逮捕的法定条件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全面把握,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确保案件质量。三是细化案件受理制度,强化承办人审查程序,明确跟踪监督机制,提高预测刑罚的准确性,使逮捕案件质量真正得到提高。四是制订了《职务犯罪侦查监督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每办一案都要进行风险评估,注重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把“出口关”,在文书说理上下功夫。该院职务犯罪侦查监督部门注重完善和改进审查案件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审结报告,加强法律文书的说理释法,以求提高工作效率和案件质量。建立案件质量定期分析和跟踪制度,进一步规范《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通过捕诉衔接机制强化工作的效能。对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予逮捕决定的案件,制作《不予决定逮捕理由说明书》,向自侦部门书面说明无逮捕必要的理由,以增进共识;对需要进一步侦查的案件,逐案列出补查提纲,为进一步做好审查逮捕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