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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治安保险推进会在唐山召开
推动治安服务管理走向市场化

  本报11月27日讯 (记者 刘文利 曾文友)全省治安保险现场推进会今天在唐山市丰南区召开。这次会议总结推广了全省各地治安保险的经验做法,就进一步深化治安保险服务改善民生、参与社会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省综治办常务副主任王奎连、河北保监局副局长董淑珍出席会议并讲话,唐山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贾文雅出席会议并致词。

  据介绍,为推动社会治安服务管理由政府主导走向市场化运作,和社会保障相结合,推进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 2010年9月,省综治办、省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治安保险促进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的通知》。截至今年10月,全省133个县(市)开办了治安保险业务,累计承保农户501万户,保险金额665亿元,赔款1476万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治安保险在改善和保障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完善推进措施,逐步扩大治安保险覆盖面。要深入了解群众的期盼和需求,了解当地的治安状况,把群众的迫切需要作为推行治安保险的突破口。坚持“依法合规、群众自愿”的原则,根据群众的承受能力开展治安保险,不能搞行政命令、强行摊派,不加重农民负担。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提升治安保险服务水平,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保险业要坚持保险和防范并重,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增加资金投入。要加强规划,搞好试点,逐步扩大治安保险覆盖面。要根据经济财政状况,逐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对农村低保户、城市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众,采取全补和部分补贴的方式,让更多弱势群体享受治安保险。

  会议要求,各级综治部门要把推行治安保险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社会管理工作和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工作内容。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推行治安保险工作的调研督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监部门要加强对治安保险的项目设计、审批和业务指导。基层公安所队要对盗窃、火灾等案(事)件进行快速勘察,及时出具相关证明,使受损群众及时得到理赔。

  会上,唐山市综治办、唐山市丰南区和曹妃甸区综治办,以及人保财险邯郸市分公司,丰南区和魏县支公司等单位介绍了推行治安保险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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