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邓树红)11月15日晚,阜平县交警大队民警冒着大雪,将“11·12”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疑人王某成功抓捕归案。
11月12日,阜平交警大队接到报案,称河口路段有人被车撞伤肇事车逃逸。事故科民警经过现场调查,发现受害人当场死亡,并锁定肇事车辆是一辆方向盘式三轮车。该车肇事后自东向西逃逸,专案组认定这是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并马上组织警力对重点嫌疑车辆进行排查。大队民警根据路线和车辆筛选结果分成三路,对嫌疑车辆进行逐一入户排查,发现龙门乡的王某有重大嫌疑。通过对其家属做工作,并在保定市公安局技侦民警的配合下,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正在曲阳县境内躲藏。11月15日,交警大队根据技侦部门侦查发现的犯罪嫌疑人逃亡路线,兵分三路对王某实施抓捕。当日下午阜平县境内下起大雪,交警大队长臧玉栋冒雪在村口对抓捕民警进行安排部署,大队民警不畏风雪坚守在抓捕一线。晚上6时45分终于将逃回家中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