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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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老” 调解员的那些事

  本报记者   张树永   段美

  “修建邯黄铁路,征用刘义屯部分农耕地,县发改委领导作了解释,诸人不服……”

  “我知道后,在我家接待他们,经过耐心工作,终于说服乡亲。”

  以上两段文字摘自南和县刘义屯村调解员程建中的工作日志。程建中是南和县公安局河郭派出所聘用的“五老”调解员之一。

  南和县公安局河郭派出所探索社会管理创新,把社会资源引入公安工作中,改变单一由派出所开展调解工作的局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目标。

  从2011年起,河郭派出所聘请辖区内27个行政村的老党员、老教师、老族长、老干部、老治安积极分子 “五老”人员80人,担任辖区各村调解员,利用他们在村里德高望重,熟悉村里的人情世故,对当事人知根知底的优势,主动作为,上门劝解,讲事实,摆道理,有效预防矛盾发生。

  为使“五老”调解员队伍建设走上专业化、正规化,河郭派出所建立了“五老”调解员专门制度和“五老”人员花名册,为“五老”颁发了聘书,还建立了“五老”工作实绩和遵守职业道德、工作纪律情况的年度考核制度,并以考核情况作为发放奖励补贴的依据,适时给予表彰奖励。为此,派出所统一印制了《“五老”调解员工作日志》,由各村“五老”调解员负责填写,包片民警每月对各村“五老”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认真填写《“五老”调解员化解纠纷登记表》进行存档,作为考核依据。

  记者在河郭派出所采访时,翻阅左村调解员靳同生、王延兵和刘义屯村调解员程建中等人的工作日志,看到很多纠纷,大到群体事件、矛盾激化,小到夫妻吵架、邻里纠纷,都经过他们耐心、细致的工作得到化解。64岁的程建中告诉记者,他协助派出所做这些事觉得光荣,感到很自豪、很快乐。“在农村,事挺多,大事没有,小事不断。分家不是大事,但就可能因一个破缸、一台缝纫机,打得不可开交。我的一个本家,两个儿子分拖拉机,有的要头,有的要斗,哭哭啼啼、吵吵闹闹。我费了挺大劲,才把问题解决了。这些事处理不好,就会影响稳定。”  

  河郭派出所所长程世革告诉记者,“五老”调解员来自群众,熟悉民情,能够使当事人在自愿平等、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消除隔阂、化解纷争,从而减少了由此引发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对农村社会稳定起到了减压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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