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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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启用

  本报讯 (民学 陈平 正奎)11月18日,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正式启用。

  案件管理大厅是案件管理的重要功能区,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窗口,承担着案件受理、信息录入、卷宗扫描、律师阅卷、对外服务等重要任务。目前,已正式启用的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能够基本满足当前案件统一管理工作的需要。

  另据了解,截至目前,除省检察院已启用案件管理大厅进行案件管理工作外,保定市检察机关有12个院建有独立的案件管理大厅,沧州市检察机关有11个院建有独立的案件管理大厅,唐山市检察机关有10个院建有独立的案件管理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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