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相民 通讯员 郄世民)截至11月19日,16天的时间里,共查处农用车涉牌涉证违法217起、违法载人73起,卸客转运494人,行政拘留55人。这是鹿泉市公安交警大队开展农用低速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战果。
随着农用车和驾驶人的大量增加,农用低速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愈发突出,交通安全隐患十分严重。鹿泉市公安局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作目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交警大队自11月3日起,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农用低速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行动。民警每天利用早晨和黄昏时段农村居民外出务工扎堆乘坐农用低速车之机,深入到乡镇村口主要路段,严查农用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法载人、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取证、不按规定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于轻微违法行为,民警当场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违法行为则依法进行处罚。
有着200个行政村的鹿泉市拥有1万余辆农用车。由于农用车不在交管部门登记,多数车辆没有牌照,驾驶人又普遍存在侥幸心理,这给交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在严加处罚的同时,交管部门把“避免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作为首要执法理念,把增强农用车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意识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交警大队购置了一辆交通安全宣传车,开进村庄、工地、集市,利用播放宣传片、高音喇叭广播、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对农用车驾驶人及农村群众进行交通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宣传,还发动每个村的交通安全信息员利用村中的广播喇叭进行宣传。同时,利用短信平台发布交通安全温馨提示,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更是有针对性地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及安全警示。民警以“牵手平安行”活动为载体,进村入户,与农用车驾驶人一一见面,讲解交通法规,传授安全驾驶知识,加强了源头管理。
为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增强工作责任心,切实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鹿泉交警大队专门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内部责任追究办法。凡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即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民警及相关领导通报批评、扣罚奖金、留职察看、停止执行职务以及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