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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检察院按新规选任60名监督员

  11月15日下午,石家庄市检察院和石家庄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委员会联合召开人民监督员颁证大会。石家庄市检察院检察长蔡春和为60名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

  这60名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是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商请当地市、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人选后,经严格的资格审查、综合考察,提出拟选名单,报选任委员会审议确定,并向社会公示。此举使人民监督员的产生由过去检察院自行任命,变为多家单位组成的独立的人民监督员选任委员会确定产生,标志着石家庄市人民监督员制度由试点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图为检察长蔡春和(右一)和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进行交谈。

  本报记者龚红美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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