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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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检察院
加大对自侦案件监督力度

  本报讯   (张建生   冯大为   张金明)日前,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针对该院自侦部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了“四项机制”,加大了对自侦案件的监督力度,保证了自侦案件逮捕质量。

  “四项机制”主要内容是:建立执法办案监督网络,成立以院党组为核心的内部执法监督网络,对每一个部门所办理的案件进行相互监督,扫除监督盲区;建立自侦案件初查书面报告机制,对该院自侦部门立案侦查的重大、复杂案件,院侦监科提前介入,并对案件侦查活动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该院自侦部门决定立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侦查人员应提交书面的初查启动报告和风险评估书,做到防微杜渐;建立侦查监督引导自侦案件侦查机制,以确保自侦案件的案件侦破质量,将退侦、补侦等“吃回锅饭”的现象减至最少直到消灭;建立案件跟踪监督机制,案件承办人对捕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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