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凯
记得在早些年前,二轮摩托车因为出行便利,在普通百姓的生活中很是普遍,现在大家生活水平提高了,城市里二轮摩托车逐渐少了,可由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却仍不少,最近我接连办理了几起交通肇事案件,案发原因都与无牌无证的二轮摩托车有关。
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发生在今年春天的一个晚上。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员工小强,在送完公司经理孙明回家后,一个人开车行驶至建设南路与大学路交叉口东侧由东向南左转弯时,与突然窜出来的一辆二轮越野摩托车相撞。后经交警认定,小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死者白良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这起刑事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由我承办。经多方核实,事故发生时,小强立即打电话报警,并叫来孙明,一起将白良送到附近医院抢救,但最终24岁的白良经抢救无效死亡。白良的母亲跟我们说:“平时就感觉摩托车不安全,不让儿子骑,可他就是倔,以前也出过小事故,晚上他吃完饭说找朋友玩,偷偷把他爸的摩托车骑走了。没想到他一句话也没留,就这么走了,这可让我们老两口以后怎么活啊……”我连连劝慰她,白发人送黑发人,悲伤,却又让我们无奈。
而今年才20岁的小强,家在乐亭农村,中专毕业后刚在市里找到一份工作,在经历了这次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后,精神上受到了很大刺激,多次跟我哭诉:“检察官,我当时拐弯车速很慢,没想到突然窜出来一辆摩托车,当时都懵了,我真不是有意的,我做梦也想不到这辈子会成为一名犯人,我对不起死者家人和我爸妈。”小强的父母都是农民,刚刚托亲戚给儿子介绍了一个对象,本来计划年底给他举办婚礼,可遇到这样的事,整个家都乱套了,朴实的老两口东拼西凑了一些钱,央求我们赔给死者,希望借此能对儿子从轻处罚。
事已至此,调解无疑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最好的结果。按照法定程序,我和同事决定先做死者家人的工作,起初白良父母表示一分钱不要,只要求重判肇事者。就在调解无法进行时,我们趁夜整理出了近年来辖区交通事故处罚情况的调研报告,拿着沉甸甸的数据和白良的父母耐心地释法析理,讲明这个不幸的结果,是双方都不希望的结果,法律鼓励和解,也是对被害人家属的经济补偿。后经多次做工作,小强的家人一次性赔偿白良家属二十多万元钱,双方终于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
虽然最终调解成功了,可悲剧却是无法挽回了。在我办案中遇到的类似的肇事案件还有很多起,有许多摩托车都是无牌无证上路,驾车人多数速度过快,令路人躲避不及,交通事故频发。让悲剧不再发生,真得需要大家从自身做起,遵守交规,谨慎出行。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