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向东
近年来,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我院把参与社区矫正管理,监督社区矫正执法作为监所检察的重要内容。其中,三项监督作为社区矫正的重要手段之一,更是取得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是全程监督。既监督社区矫正执法交办环节,又监督社区矫正接收环节,预防出现滞管或脱管,造成“布袋”户口和“氓流”人员。
二是环节监督。执法部门向社区移交时,既交人员,又交资料,更应该交相关手续和目前现状,预防发生脱管和失管,造成“游民”或重新犯罪。
三是效果监督。注重预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带入矫正程序,使违法者切实受到法律惩戒。坚定不移地履行相关法律、政策和行政规定,严防拒收、推诿、扯皮等失职渎职问题,从源头堵塞,使被矫正人员无一重新犯罪。
通过以上监督措施,促进了社区矫正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使得社区矫正成为了创建平安社区、促进社会稳定和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