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石执字第00216—1号
本院依据(2011)石立保字第00052号民事裁定书于2011年11月3日和(2012)石执(协)字第00216-1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河北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如下财产:
编号 财产名称 地址、证号及其他 数量
1 土地使用权 石家庄市裕华路以南、平安大街以西,证号:桥东国用(2006)字第067号 面积为37亩
2 房产 石家庄市裕华路以南、平安大街以西商业用房11套 约面积为3100平方米
3 房产 石家庄市裕华路以南、平安大街以西16套住宅 约面积为1600平方米
4 土地使用权 石家庄市裕华路以北、平安大街以西,证号:桥东国用(2006)字第068号 面积为2991.75平方米
上述财产有证号的已由有关部门协助本院登记查封,查封期限:分别自2011年11月3日至2013年11月2日止;自2012年8月24日至2014年8月23日止。在上述期限内,非经本院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有转移、隐匿、损毁、变卖、抵押、典当、赠送等处分行为,否则,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