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薛树旺 通讯员俊才 海刚)秋收结束,正是农村人员外出务工的季节。10月28日,在平泉县杏树园子农村社区,几名村民围拢在一起,专心致志地听一名村级法治副主任解答关于外出务工劳务合同签订的问题。像这样村民们遇到不懂或难以解决的事情时,向法治副主任进行咨询或寻求帮助的现象,在平泉广大农村已经成了人们习以为常的事。
从今年开始,平泉县不断深化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建立起了村级兼职法治副主任制度。说到这一制度的好处,杏树园子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康友说:“以前在村里,大家一遇到关于法律政策的事,就不知道找谁靠得住了。现在可好了,村民们遇到难以解决的事或者彼此之间闹个矛盾啥的,有了‘专职顾问’。这样一来,村民之间的纠纷少了,法律意识提高了,社区建设得更好了。”
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总体实施意见,为充分发挥政法干警在农村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今年年初,平泉县从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森林公安局中选拔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农村工作的干警到全县260个行政村(社区)兼任法治副主任,其主要任务是协助村党组织、村委会开展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督导村级平安创建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所任职村(社区)涉稳涉安情况,积极做好教育、疏导和化解工作,指导群众开展治安巡逻、群防群治,防范各类违法犯罪发生。法治副主任工作的开展,实行严格工作责任制度,要求每月至少到所任职村(社区)开展一次走访活动,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或解决。县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办公室还将法治副主任的联系方式和县里设的监督电话向群众进行公示,保证群众与法治副主任的密切联系,让群众的诉求得到及时解决。县社会管理创新办公室还为每名法治副主任配发了制式日志,要求他们将对所任职村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记录,每月向所在单位进行汇报。
村级法治副主任制度的有效实施,增强了村民法律意识,改善了干群关系,赢得了群众支持,使以前由于没有及时解决的邻里矛盾或对政策法规的不了解而形成的社会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几近消失。农村法治副主任已经成为农民群众的贴心人、知心人和与政府之间的联系人,为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