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的朱女士用农业银行ATM机汇款时,错将25900元人民币汇至阳原县某村刘某的账号上,几经周折,电话联系到了刘某,刘某称该银行卡已多年未用并且无法找到,无法确认以及退还收到款项。经多次沟通无果后,朱女士诉至阳原县人民法院,要求刘某返还不当得利人民币25900元。
揣骨疃法庭庭长张爱民接到案子后,考虑到原告远在上海,为了减轻讼累,遂主动联系当地村支部书记到被告家中做调解工作。张爱民告知被告,从法律上讲,这笔款属于不当得利,卡主有义务配合返还;从道义上讲,应助人为乐。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配合原告办理返还错打款。一场可能费时费力费神的诉讼纠纷,在法官的主动调解下得以及时解决。 梁燕 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