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丁秀丽)9月11日,大厂回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出现感人一幕:本县陈府乡村民李某紧紧握住中心律师的手千恩万谢。他声泪俱下地说:“再拿不到这笔赔偿款,我人都要疯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8年前,李某因琐事与他人争吵被对方扎伤,经医院抢救保下性命,却作了两次大手术,脾被摘除。由于不懂法律,李某未能及时走法律程序进行索赔,且误认为诉讼时效已过,走法律途径已实现不了自己的诉求,所以转而去相关部门上访,希望相关部门帮助其获得赔偿。8年来,心力交瘁的李某虽经多方奔走,但由于对方拒不配合,导致协调无果,自身还患上了抑郁症,整个人垮了下来。前段时间,他偶然看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宣传卡,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中心求助,中心就李某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最终确定受理此案,并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
律师经过认真查阅当年的刑事卷宗、研究分析案情、调查收集相关证据,认为李某的案件跨度虽达8年之久,但这期间李某在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的材料和相关接待档案就是诉讼时效未断的有力证据,仍有胜诉把握。经过充分的诉前准备,援助律师将李某人身损害赔偿案诉诸法院。由于庭审前证据准备充分,证据链完整,法官全部采纳原告意见,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请求,并当庭调解结案,李某当庭拿到赔偿款。至此,这场历时8年的人身损害索赔案,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仅用了20天就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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