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4日讯 (记者 郑伟)省环保厅今天公布2011年度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11个设区城市2011年度“城考”结果全部为良好以上,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为唐山、承德、廊坊、秦皇岛、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沧州、衡水。进行考核的22个县级城市全部为合格以上。
考核结果显示,2011年全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省33个市除涿州市二氧化硫年均值未达到二级标准外,其余各城市空气质量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氮年均值全部达到二级标准。设区城市全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2.8%,比2010年提升0.4个百分点,二级以上天数平均达到339天,比去年同期增加2天。全省空气综合污染指数比上年下降3.72%。
各市水环境功能区(城区)监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33个市均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
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稳定排放。全省城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平均为98.53%,比2010年提高0.31个百分点,设区城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比2010年提高0.51个百分点,县级城市比2010年提高0.21个百分点。保定、承德、廊坊、张家口、辛集、遵化、三河、冀州等23个市的工业固体废物得到了全部处置利用。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严格按一级标准执行,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为88.88%,比2010年下降了3.81个百分点。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为96.48%,比2010年提高1.9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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