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3名男子因到工地讨要未结清的工资款未果,便爬上了20多米高的建筑工地塔吊,威胁工地负责人。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他们的过激行为扰乱了单位秩序,因此被唐山古冶警方拘留。
9月12日下午,曾在古冶区某建筑工地打工的郭某、樊某、卢某来到工地讨要工资,但没有找到他们上家的承包人,无法结清拖欠的工资款,一气之下,他们便爬上了工地的塔吊。其间,一名男子蹲坐在塔吊立柱距地面十几米高的中间部位,另两名男子爬上了塔吊顶端,距离地面约20多米,情况十分危急。接到报警后,唐山市公安局古冶区分局北范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民警任俊利立即将此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分局领导亲自赶到现场,一面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面联系消防大队和工地负责人等。最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郭某等人从塔吊上安全撤下来。
郭某等人采取极端手段,以爬上塔吊相威胁的方式讨薪是违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他们的行为涉嫌扰乱单位秩序,故古冶区公安分局依法对郭某等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在此,民警提醒农民工朋友,讨要工资必须通过正规渠道,必要时可借助法律解决,切不可采取过激行为。
王胡一

上一版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