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8日讯 (记者 王智勇)今天上午,巨鹿县公安局举行欠薪职工工资发放仪式,将追回的14万余元工资款发放到112名职工手中。加上今年5月巨鹿县公安局已经返还的一笔工资款16万元,112名职工如数拿到了自己应得的全部工资。
2011年底,巨鹿县燕升制药有限公司112名职工到巨鹿县公安局报案,称他们被燕升制药有限公司拖欠工资达两年之久,公司法人代表涉嫌恶意欠薪。巨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调查。民警发现,立案之前,巨鹿县劳动局就曾督促燕升公司支付工人工资,而公司账号上不时有大笔资金流动,公司有转移财产、逃避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嫌疑。
民警深入到该企业,调取了5000多页企业会计资料,并扣押了企业16万元涉案资金。之后,民警又一一核对工资单和出工单,争取与每个被欠薪的职工见面或通话,核对每个人的工资拖欠金额。在确定拖欠工资金额达30万元时,民警传唤了燕升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某,对他讲述法律知识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希望他筹集钱款为工人发放工资。5月14日,巨鹿县公安局和巨鹿县劳动局一同将扣押的16万元资金按照比例进行了第一次发放。办案民警之后又克服种种困难,多次约谈燕升公司的原出资人、股东和法人代表,最终将剩余的14万元工资款全部追回。
燕升制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在此案中因涉嫌犯罪被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右图:发放仪式上,被欠薪职工依次在发放表上签字并按上自己的红手印,领到了属于自己的工资。 本报记者 王智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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