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玉富)9月8日晚11时许,兴隆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禁毒中队接到有人在县城某宾馆吸毒的举报,民警立即赶赴该宾馆,将正在某房间吸毒的李某抓获,当场缴获尚未吸食掉的冰毒一袋(约0.4克)。
经查:自今年7月中旬至今,李某以每克650元的价格多次从天津购买冰毒,总计约40余克重。除供自己吸食外,他还将冰毒分装成小袋,贩给吸毒人员赵某,数量达16克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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