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徐永平
一名女子因为疏忽大意,致使自己的手机在乘车途中“不翼而飞”。高速交警邢台大队民警接到报警求助电话后灵活处置,“略施小计”,为乘客找回了失物。
9月6日8时许,高速交警邢台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一名女士打来的报警求助电话,称自己的手机忽然不见了,请求民警帮助查找。接警后,教导员李海渝立即带领民警张凯赶赴事发现场。
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沙河服务区西区一辆停着的大客车前,民警们找到了报警求助的女乘客。经了解,得知这名女乘客叫宋某,系山西省长治市人。当日其乘坐由沈阳开往长治的大客车回家,途中曾用新购置的苹果手机上网观看电影。由于困倦,她在不知不觉中昏沉睡去,直至客车驶入沙河服务区小憩时,她才睡眼惺忪地起身上了一趟厕所,等返回车厢后才猛然发现遗落在座位上的手机已无影无踪。她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报警求助。根据其反映的情况,民警判断可能是有人临时起意,“顺手牵羊”拿走了她的手机,于是立即进入车厢展开询问调查。在首先动员“顺手牵羊”者主动交出失物无果的情况下,民警要求客车驾驶员予以协助,查看车内监控录像。然而驾驶员却告诉民警,监控录像只有到公司终端控制平台上才能查看。由于客车不能继续赶路,车厢内有乘客开始抱怨。见此情形,李海渝急中生智,一边答应乘客“尽快放行”,一边要求乘客逐一将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进行登记备查,待客运公司将监控录像反馈后再根据身份信息确定嫌疑人。这种“心理威慑”很快奏效,身份证信息刚开始登记,就有人惊奇地声称“在车厢走廊的垃圾桶内发现一部手机”,经现场辨认,宋女士确认正是自己那部一度蹊跷“隐身“的手机。
考虑到该起事件属见财起意者“顺手牵羊”、恶意侵害性不大,同时女乘客也存在着保管物品失当的过错,并且丢失物品已经找回、未形成严重后果等因素,民警本着“适可而止,留有余地”的原则,在对“伸手者”进行一番“没有明确目标指向”的示警劝诫后将客车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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