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以下银行结算账户进行销户的公告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我行于2011年9月底对部分超期长期不动户进行清理,现请以下开户单位于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到我行补办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开户许可证同时作废。
桥东区忠文五金电料批发部J1210012954401
桥东区杜花五金批发部J1210012954001
桥东区继前电线电缆经营部 J1210012953801
桥东区时福五金批发部J1210013148901
桥东区清道五金批发部J1210013147601
桥东区建恒五金工具批发部J1210012954501
桥东区传峰五金电料批发部J1210012954701
桥东区献忠五金批发部 J1210012954201
桥东区其足灯饰经营部J1210012953501
桥东区宇伟五金经营部J1210012952001
桥东区乾峰五金批发部J1210013147801
桥东区怀合五金批发部J1210013197701
桥东区良茂五金批发部J1210013197901
桥东区同心五金批发部J1210013197501
桥东区凡雨五金批发部J1210013197401
桥东区永金五金批发部J12100132234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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