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飞:
本院受理原告朱晓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三民初字第12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王士军:
本院受理原告王春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三民初字第17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北京不二家食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康文奎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邢台农用车总厂:
本院受理的翟云堂与你厂购买住房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2)邢民监字第4号民事裁定,对本案再审。现依法向你厂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河北省邢台银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受理的袁培福与你公司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2)邢民监字第6号民事裁定,对该案再审。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杨白小:
本院受理的李新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三河市人民法院于2011年10月30日作出的(2011)三民初字第236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2年6月19日立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三执字第943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三河市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赵长锁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91029,特此声明。
孙长江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证号为019004,特此声明。
宫涛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02003,特此声明。
张庆昌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53109,特此声明。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常鹤不慎将律师执业证丢失,证号为11301201210240085,特此声明。
河北融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李翠伏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不慎丢失,注册编号:冀113060806193,特此声明。
更 正
本联社于2012年6月15日在河北法治报刊登的债权催收公告中,债务人河间市瑞鑫地毯制造有限公司(魏建成)到期日“2001年11月14日”应为“1997年3月27日”,特此更正。
河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河北法治报法律服务中心
电话:0311-8080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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