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拥军)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三大调解”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矛盾初发阶段,广平县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完善行政调解程序。
该县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主任,法治、监察、信访、司法等部门一把手为副主任的行政调解委员会,明确要求各行政部门遵循 “自愿、公平、效率”的原则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该县切实做到受理有登记、调解有程序、过程有记录、结果归档可查。各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之间还建立了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展情况、争议焦点及典型案例等信息及时交流,积极探索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新渠道。截至目前,该县运用行政调解成功解决行政争议6起,其中部分属于司法、信访件。通过行政调解解决行政争议,减轻了信访、司法压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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