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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体捐献”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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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瑞耕

  一

  有一件事情,古今中外,天下人人,无论你是平民还是高官,是穷汉还是富人,是凡夫还是名流,都不可免,那就是死亡。

  二 

  死亡是一个人生命的终点。“死去元知万事空”,黄泉路上是不分老少的,当死亡降临到一个人身上,那这人的个体生命史就完结了,一切肉体与精神的生命活动就都不存在了。仅剩下一件事,就是遗体的处置。

  三 

  遗体的处置形式,在中国汉民族的传统文化中是“入土为安”——土葬是最古老最重要的。包括殡葬在内,文化有其历史和民俗理由,我们不应该人为地否定其中的某种形式。但,文化总要不断进步,这是整个人类进步的必然。比如我们提倡火葬、海葬、树葬、鲜花葬……越来越文明。

  四

  “厚养薄葬”是一种注重实际的文明行为,对父母长辈也是一种重要的孝道体现。而“厚葬薄养”则属于做给别人看的形式主义的虚伪之举。旧文化、旧事物、旧的伦理道德不可能轻易退出历史舞台。比如,改革开放30多年了,可随着经济的大发展,一部分消极落后的、反先进文化的东西、旧殡葬陋习又死灰复燃。在某些“有钱人”甚至“有权的官”的恶劣影响下,有人大量占地造墓、炫富挥霍,在某些地方(比如我国南方)甚至还有愈演愈烈的倾向。 这与社会的文明进步格格不入,背道而驰。

  五

  在死亡和遗体处置上除旧布新、革故鼎新,任重道远。遗体处置的简单化、科学化,既节约人力物力又文明卫生,值得在全社会大力推行。殡葬形式最彻底、进步的改革,就是遗体捐献。因为这意味着:一个人的个体生命完结之后仍然为活着的人们服务。比如:“遗体捐献”有利于解剖科学和医学教学事业的发展,而“眼角膜捐献”则可以使一部分失明的患者重见光明。

  六

  我与农民的对话:

  ——死后捐献遗体、眼角膜,你赞成吗?

  ——不赞成。人死后怎么能“不完尸”?为什么我好好的眼角膜要弄成东一块西一块,而且送给我认都不认识的人呢?

  ——假如你自己或者你的父母、孩子、亲人已经失明或者马上就要失明,有与你们不相识的人愿意把眼角膜献出来给你们,你怎么想?农民语塞。

  遗体和器官捐献之所以难以开展,与这种“自私自利”、“不顾他人”的不觉悟状态关系密切。不过,这不只是不觉悟农民的事,我们的知识分子中、共产党员中、高官中、医务工作者中,主动热情地参与的,依然凤毛麟角。

  七

  遗体捐献(包括眼角膜捐献)的原则是自愿和无偿,我认为是正确的。但就广大公众而言,“自愿”比较好理解,因为作为公民,有处理自己遗体的权利,他人不可以强迫。“无偿”,道理上必须如此,如果有偿,就可能实际上演变成“买卖遗体和器官”。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某种理论实践的背谬出现了:医院救治眼病患者、“眼角膜移植”不“无偿”,可作为完成该项医治活动的重要物质——眼角膜——的提供却“无偿”,道理上怎么说得过去?

  八 

  这样“不协调”的社会现实,恐怕也是我国遗体捐献(包括眼角膜和其他器官捐献)事业难发展乃至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之一。更为大面的问题,在于普及科学、宣传教育、社会崇尚不力,作为不良后果便是导致:这样一件与社会每一个人都有关系的事情,反而不为众人所顺利广泛接受。如此背谬!

  九

  与世界各国遗体捐献的情况略进行比较。在美国,申请或更换驾驶执照时,申领者会接受问询:“如果万一遭遇不测,你是否愿意捐献遗体?”如果同意,驾照上会有所体现——即申领驾照与器官捐献登记“绑”在一起。而2011年4月,当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对媒体透露,我国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时,有媒体就“申领驾照时是否愿意填写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做过调查,有62.9%的调查者明确表示不愿意。按照正常教学需要,医学院平均三至四名学生解剖不能少于一具尸体。资料显示,我国医学院校在校生平均20人才能解剖一具尸体,而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一些欧美发达国家医学院的学生能够在学习期间一人解剖几具甚至十几具尸体。与遗体捐献紧密相关的是器官移植:我国每年死亡人数900多万,其中比较适合器官捐献的如交通意外、中毒、脑出血等潜在捐献者占近四成,也就是说理论上有300多万人可以进行捐献,然而实际上这个数字却非常少。据卫生部数据,我国目前约有15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受器官制约,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为1万例。我国是世界上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之一。

  十

  遗体(器官)捐献,难不难?如果社会崇尚、科学普及不到位,广大公民的观念不解放,相关的捐献手续又繁杂和麻烦,特别是各级领导、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科研教学工作者又不带头,那就一定会非常之难。反之,就不难。

  十一

  遗体捐献是彻底“无利”的,连骨灰都不再返还家属,但对于受惠得益的教学、科研工作与相关的后人却得到了难以用金钱物质来衡量的巨大的利益。这就是天下大义!

  十二

  死去的人能以什么形式“活”在人间? 遗体的保留不能,因为很快就会腐烂殆尽;坟墓不能,因为不久也就被夷为平地;照片和骨灰也不能,因为也不会天天去看,多看也没有什么意思;惟有人的思想、人品、事业、精神,能够在历史和人们的记忆中,相对长久地留存一个时间段。有的人死了却还如同活着——因为他(她)有价值。有的人活着却如同死了——因为他(她)没有价值。

  十三

  世界无产阶级的导师马克思说:“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我们就不会为它的重负所压倒,因为这是为全人类所作的牺牲;那时我们感到的将不是一点点自私而可怜的欢乐,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万人,我们的事业并不显赫一时,但将永远存在;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马克思写这段话的时候是17岁,他是在中学毕业论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写的。17岁的“小青年”就想到自己“骨灰”的价值,可见马克思这位伟人做人的基础打得特别好,非比寻常,他在人格问题、立命处世的问题上,有远远高于他人的深刻和远见。唯物、豁达、利他、无私贯穿了整个生命史,这一定就是马克思足以成为世界级大圣人的缘故吧!

  十四

  遗体捐献(包括眼角膜和其它器官捐献),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延续生命”的行为,应该成为文明社会的常态,可在中国还相当不容易,唯物主义、利他主义的信奉者和广大觉悟公民须作大努力!  

  【本文作者储瑞耕,1946年出生,江苏武进人。杂文报创始人、河北日报“杨柳青”专栏20年主笔,中国新闻界最高奖“韬奋奖”、国务院政府津贴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他于今年5月办理了遗体捐献的法律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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