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大名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总结符合基层检察工作规律和实际的管理模式,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经过半年的运用和实践,已初显成效。
适应检察工作需要,提高基层检察工作效率。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加强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化管理,突出检察工作的主题,淡化检察业务工作的行政管理色彩,是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充分发挥检察制度优越性的必由之路。
分类管理是将检察人员按照不同职位层次进行管理,以此凸现司法属性,跳出行政窠臼。通过分类管理明确规定职位的工作职责及担任该职位所需要的条件,实现因事择人、量才授职。对检察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是对现有的检察资源进行再次分配,重新整合,优化人员结构,降低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增强检察工作的司法属性,使检察工作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针对检察工作实际,大胆创新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各种有益途径进行分类管理工作,以深化体制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观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的科学管理,有效合理配置各种检察人力资源,充分发挥现有资源效能,创建一支高素质、职业化检察队伍,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在现有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创新管理模式。探索总结符合基层检察工作规律和实际的管理模式,即实行人员分类精细化,组成同质化,建立以检察业务为重点,以检察官为中心,其他人员辅助配合的分类管理模式的新型检察队伍,形成检察队伍的内部优化机制。
打破部门用人界限,实行易岗办理案件。无论是业务部门还是综合部门的检察官,都要打破自身工作局限,不同岗位的检察官在完成本职本岗工作的同时,实行易岗参与或主办案件。
管理模式创新助推检察工作开展,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大名县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素质兴院”的理念,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为着力点,积极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检察人才,解决了办案人员老化、检察官断层、办案力量不足等突出问题,提高了执法水平,推动了检察工作持续开展。
为年轻干警搭建平台,注重培养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对新录用的检察人员,根据专业特点,充实到主要业务部门进行锻炼,1年后再根据每个人的工作表现和专业特长,确定具体的工作岗位并不断进行岗位轮换。对较有潜能的年轻干警,则让他们走“专兼结合”之路,经受不同岗位的实践磨练。
突出检察人员的管理使用,发挥其职能作用。将具有检察官身份的人员实行集中管理、定向使用,每名检察官日常工作服从所在科室和主管领导安排,遇有重大案件或工作需要,打破科室界限按需调岗使用。
(本文采写:牛继芬)

上一版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