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古孟冬)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周庆平日前对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提出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以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检察长座谈会和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结合学习贯彻新刑诉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规范执法,保证办案安全,提高办案质量,继续保持办案的良好态势,努力实现反贪工作再有新突破、取得新进展。
周庆平指出,要确保反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检察机关必须要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服务工作大局与履行法律职责的关系。要围绕服务保障全省经济发展推进反贪工作,要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反贪工作,要围绕深化“涉农”专项工作推进反贪工作。二是处理好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关系。要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和业绩观,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三是处理好查办大案要案与一般案件的关系。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抓住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案件,集中力量深入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着力扩大办案效果。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也要坚决办好。四是处理好传统的办案经验与侦查现代化的关系。在坚持并且完善发展传统经验的同时,要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五是处理好整体布局与重点推动的关系。
周庆平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贪工作,确保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进展。要进一步转变侦查观念,迎接新挑战。适应修改后的刑诉法,首先抓好思想上对接,其次抓好实施前的对接,第三抓好实际运作中的对接。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保持强劲的办案势头。要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执法行为。
周庆平还就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以及进一步加强全省反贪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侦查水平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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