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军)近日,深泽县政府法治办实施“双备案”制度,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
该县实施“双备案”制度,对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除按规定向市法治办报备外,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起草说明、法律依据和备案报告。同时,该县每月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对文件出现内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需要、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相抵触或文件调整对象已消失情形的予以废止,对文件的个别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一致的予以修改。他们还针对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和政府部门中法治机构不健全、没有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实际情况,注重与其办公室和文件起草人员加强联系和沟通;一方面通过报送文件的渠道,及时进行审查,另一方面采取不定期抽查形式进行督促,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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