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闫宏利)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全县政府法治工作实际,近日,正定县政府下发《县乡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县乡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必须设立政府法律顾问。
机构设置便于管理
为便于对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的管理、便于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履行职责和对外开展工作,正定县政府专门设立了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公室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机构和执业机构。该办公室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的日常管理、联络和协调;负责制定政府法律顾问律师职责范围、工作方式和工作纪律;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律师资格的认定和执业证的办理、注册工作;负责对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的业务指导和交流、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及处分。
主要职责涵盖全面
县政府法律顾问负责为县、乡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提供法律服务,不具有行政职权。应聘担任县、乡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法律顾问,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为县、乡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 根据县、乡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要求,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并提出法律论证意见;为涉及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重大利益的事项和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或组织专家论证;参与县、乡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许可等重大法律活动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县、乡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等法律活动;代理县、乡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参与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受政府委托调查和处理其他法律事务;通过办理部分有影响的刑事、民事案件,进行社会调查,为全县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司法建议;政府中其他应由政府法律顾问担任的工作。
工作方式有利服务
政府法律顾问律师采取分包部门的形式,为县、乡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与分包部门建立联系制度。政府及部门领导在宏观决策和重大行政管理活动中遇到涉及法律问题的事务时,要及时与政府法律顾问律师联系,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
政府法律顾问应政府及各部门的要求列席有关会议,就涉及到的有关法律问题提出建议性意见,协助领导依法决策。政府法律顾问律师接受政府及各部门的委托,代理参加涉及政府部门权益的各种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因工作需要可以走访政府及部门领导,沟通信息和了解情况。
违纪问责严格明确
《办法》还明确,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在工作中严重违反纪律、失职、营私舞弊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县、乡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的利益、形象和声誉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应当解除聘任。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后,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对重大行政行为因没有及时进行咨询或不采纳正确的建议造成重大政治经济损失、败诉或引起上访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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