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薛树旺)4月11日,记者从承德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获悉,自3月1日起实施居住证制度以来,该市公安机关警务平台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58414人中,已有23252人换领了居住证。
据悉,居住证有效期分为1年期和3年期两种。办理1年有效期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表》,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资料。对租房居住的,还应要求其提交租房证明或租房协议。办理3年有效期居住证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享有权益和公共服务,其中包括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接受公共就业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凭居住证并按规定条件申请保障性住房;凭居住证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具有本省户籍的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可以按规定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持有居住证流动人口的子女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学等12项公共服务待遇。
承德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工作人员重申,申领、换领居住证,办理居住证变更、延期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提交的材料当场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申领条件的,将流动人口信息和居住证相关信息录入警务平台,当场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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