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15时30分许,高速交警唐山大队民警在路上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的车牌被一张红色纸片遮挡。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小轿车停到应急车道后,民警要求司机将遮挡物撕下。随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司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15时50分许,在京哈高速公路榛子镇收费站口,一辆银灰色小面包车欲通过高速站口,车前没有悬挂车牌照,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此车真实牌照为冀BSB×××。为逃避路上监控拍照,该车司机私自将车牌照摘下。民警依法给予司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并对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