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文平 刘红军)2月18日,肃宁县某村村民张某因酒后大闹采油站,被冀中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月6日,正值农历正月十五,肃宁县某村村民张某酒后驾车来到华北油田采油三厂肃宁工区某采油站,毫无理由地推搡辱骂职工。值班人员见其醉酒,便以好言相劝,但张某非但不予理睬,还肆无忌惮地继续殴打当班职工。职工立即向工区保卫部门反映,赶到现场的保卫人员也同样遭到了谩骂和殴打。随后,张某又打电话叫来了几名同伙,继续在站内大骂大闹,并砸坏了站里的玻璃,之后驾车离开。
张某的违法行为引起了采油三厂和冀中公安局的高度重视,瀛州分局局长张少平亲自挂帅,抽调了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留路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展开摸排调查,几天后,将张某的藏身地锁定在了肃宁县万里镇某村。张某自知闯了祸,好几天没有回家。于是民警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连续蹲守,17日上午,张某被抓获归案。在大量证据面前,张某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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