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日讯 (记者 薛树旺)今天,记者从承德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获悉,春节期间,该管理处共接到对出租汽车的投诉、举报电话117起,其中投诉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32起。
经调查,管理部门共核实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17起,给予违规从业人员以停业学习三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未核实的15起,主要原因系乘客不肯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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